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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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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十)

    容貌对姜悯而言只是一张皮,妖从不会因为皮毛的美丑而喜欢上另一个妖。

    妖族以强者为尊,同族的妖共住一座山,彼此知根知底,最强的人会被推举为族长,他从来没听说过因为谁相貌出尘绝艳而当上族长,或是被人高看两眼。

    但人修似乎不同,容貌、钱财、学识、地位、修为……人修对一个人的评判标准太多太杂,实力的强弱竟仅仅是其中一项。

    人是极愚蠢的,可比起妖而言,姜悯却不知为何更愿意融入这些蠢货。

    天青如练,一碧洗尽尘埃,日光澹澹,拂过处皆染晴光,云霭数缕,如素帛悬于九霄。

    姜悯定定看着头顶这一片澄蓝,伸出手,指尖仿佛能触到那些似烟若纱的云团。

    很久很久之前,或许有两千年吧。

    那时他刚幻化人形,换算做凡人的年纪,大概只有六七岁左右,那时的他也是这样坐在山林里,抬头木讷地看着天。

    和其他族人不同,姜悯生下时吃掉了同胎的八个兄弟姐妹,族长说他是天生的煞星,是灭族之兆。

    于是姜悯早早便被族人抛弃在荒山,没有家人,更没有同伴,纯粹靠自己的本能捕食生存。

    他天资极好,几乎没有任何人教导,便无师自通了化形,化成人形时,姜悯记得正在河边喝水,见到河流里倒映的那张脏兮兮沾满污秽的脸,把他自己都吓了一跳。

    直到两个上山拾柴的凡人捡到在林子里像野狗一样啃食草叶充饥的他,身体瘦得像竹竿似的,他们把他当成了迷路的孩童,心软可怜之下,把姜悯带回了家。

    那两个连半分灵气都没有的凡人,就此便成了他的爹娘。

    他们给姜悯取了名字,教他穿衣洗脸用筷子,教他说话识字做饭洗衣。

    其实那两人识的字也不多,他记得他们最常说的一句话是,要好好读书,长大后当个教书先生,村里就缺个教书先生。

    他懵懂地听了,点点头,告诉他们自己日后一定会当上教书先生。

    每次姜悯这么说了,他们就会看起来很高兴,很欣慰,摸摸他的脑袋。

    “悯儿长得就聪明,以后肯定比我们这些粗人有出息。”

    那两人还教他要积德行善,尽管他们自己住在一间漏风滴水的破屋,遇到沿街乞讨的乞丐,还是会取出几文钱来递给人家。

    姜悯直到如今也不理解他们为何那么做,但他却从没问出口。

    他似乎是个生下来就很会分辨别人情绪的人,知道对方喜欢听什么,清楚怎么做能让别人对他心生好感,兴许那也是他生存的本能,妖只有不被族人抛弃才能活下去。

    自从成了凡人的孩子,他常常分不清自己究竟是妖还是人,兴许二者都是,兴许二者都不是。

    那两个凡人待他极好,即便生下自己的孩子也从不亏待他,反而教导那几个亲生孩子要多听他这个假哥哥的话。

    父疼母爱,兄友弟恭,他们就这样生活了十余年。

    姜悯始终没有老去。

    妖的寿命比凡人要漫长太多。

    村中开始有人议论,他是藏身在山上的妖怪,会把所有上山的人吃得连骨头渣也不剩。

    那两个凡人似乎也意识到了什么,可就在姜悯以为他们也要如族人一般抛弃自己时,他们竟没有那么做,而是苦思一整夜,想出了一个极其荒谬的解决办法——那便是告诉自己的孩子,必须要世世代代保守姜悯的秘密,每过十五年便搬家离开,到没人认识的地方住下,对外便称,姜悯是他们的兄弟姐妹或孩子。

    姜悯就这样成了这个家里永远不会离开的存在,他当过这个家里每个人的亲人,有时是兄长,有时是弟弟,有时是伯父,有时是侄子。但大多数时候家人并不让他出门见人,因为他的脸实在太容易被记住,一旦被记住,就可能会被发现那个秘密。

    他辗转过很多地方,认识了很多人,只是他不再那么爱看书了,最开始养育他的那两个凡人已经化成一捧黄土,而他也再没办法回那个村子当教书先生,书看不看又有什么所谓。

    凡人的寿命实在短暂脆弱,一次天灾就会死伤无数。

    某年连下了一个月的暴雨,大水冲垮城池,这个家最终还是不复存在了。所有可以被姜悯称之为亲人的人,全部死于这道奔腾不息污秽横流的水,连尸体都没找到。

    姜悯立在破败不堪的废墟面前,脚下是混着血肉的腥臭泥水,从那天起,再没有人可以“保护”他,他得学着自己活下去。

    可不知怎的,他极渴望能再有一户人家,像那两个凡人一般,毫无条件的接纳他。

    现在想来,那时他应该是把自己当成了一个真正的人。

    他开始主动去认识凡人,学着同他们交谈,磕磕绊绊地去讨好对方,希望能有一处遮风挡雨的容身之所。

    但出乎意料的是,起初他们总是相谈甚欢,感情甚笃,很快结交为挚友。

    但只要他说出那个秘密,希冀对方留下自己时,对方便会立刻神色大变,不论他如何解释自己不会伤害对方的妻儿,还是拿出菜刀和锄头凶暴地砍杀他。

    身上被砍得鲜血淋漓,姜悯第一次感知到愤怒,待清醒过来时,他已把那位挚友吃掉了。

    痛。

    身上的伤口深可见骨,手臂甚至被砍断了,只剩皮肉黏连着。

    真的好痛。

    那日下了好大的雨,他立在雨水中看着雨和血混合成一条蜿蜒的小溪,心间只剩茫然。

    这种事发生了大概有四五次后,姜悯终于明白为何当初那两个凡人要他必须藏住秘密,绝不能告诉任何人他是妖。

    因为人与妖并非和谐共生,而是不共戴天。

    一旦被人知晓他的身份,定会被群起而攻,杀之后快。

    姜悯再也没办法当人。

    可是从人变回妖并不是件易事,吃人的感受令姜悯痛不欲生,几次作呕,越是想到那些美味的肉是那两个凡人的同类,他便吐得越厉害。

    城里没有他的一席之地,姜悯默然回到山林中生活,摘野菜取喝水做饭,打算就这么过一辈子,身体却每况愈下,他根本适应不了没有人同他交流的生活,一个人躲藏在深山老林几乎快要被逼疯。

    最重要的是,他发现自从吃了人肉之后,他的修为增长极快。

    他最终忍耐不住,还是离开了大山,这次他学得很聪明,不再告诉任何人他的真实身份,仔细隐藏住妖气,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渐渐竟也能混得如鱼得水,声名鹤起。

    看谁不顺眼,便将其杀掉,取心脏而食,不过他还是很讨厌吃人肉,反而喜欢吃妖,妖丹比人心更补。

    故此他开始扮演一个斩妖除魔的人修,杀掉的妖都成为了他修为的一部分。

    当初族长兴许就是预料到他日后会变成一个同类相食的疯子,才会当机立断把他抛弃吧。

    姜悯不在乎,他想做什么就做什么,生存、修炼,兴致盎然时便和别人演一演志同道合的手足兄弟,或是除魔卫道的隐士仙君。

    受人追捧的滋味很有趣,听着他们天花乱坠地夸赞他如何强大慈悲、如何人中麟凤时,他甚至还会笑出声。

    如此过了两千年,姜悯仍对此乐此不疲,身份换了一个又一个,他有时都记不住自己的名字,修为也愈发高深莫测,世上已经没有人能比他更强,比他更接近飞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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